●因本人為身心障礙者輕度智能障礙,以下經驗提供給報考汽車駕照的身障人士參考。
小蜜蜂我4/14當天前往駕訓班報名學自排車也已經繳交訂金和訓練費,於4/19當天接到駕訓班來電通知說因我有附身心障礙手冊的關係,因此目前學習駕照(簡稱學照)無法辦理,必須到鑑定手冊的醫院開立『醫師診斷證明書』由醫師填寫證明書內容當中有『不引響開車能力』文字敘述才可辦理學習駕照並可至駕訓班學習以及考照。
小蜜蜂我為了取得汽車駕照,問了父母當初鑑定身障手冊的醫院是哪間醫院,得知是聯合醫院婦幼院區後,4/20休假親自前往婦幼院區取得該證明,我向醫院志工阿姨表示我的需求,志工問我是哪個醫生哪一科幫你看的,因我的身障手冊是在國小約四年級或五年級時開立的,因此我不曉得是有哪科或哪個醫生看診的,志工很熱心的幫我用分機詢問,後來本院表示因時間相隔太久病歷已經不見,因此必須重新看診建議我到打電話至聯合醫院中興院區的兒童發展評估療育中心預約詢問,離開本院前往捷運站的路上,找一處公園涼亭先打電話至中興院區兒童發展評估療育中心詢問,本院表示詢問醫師後會再回電,搭捷運回家的路上本院回覆我至各大醫院找"成人精神科"看診即可,回到家後我立刻至亞東醫院網路掛號看診,晚上至亞東醫院精神科看診時,我向醫師表示我的需求,醫師表示若要開診斷證明書需要重新診斷評估才能開立證明,而且不是立刻開要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