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7月5日星期六 No-1
今天去鶯歌高職考英打檢定,考試時我還蠻緊張的,本來是可以打很快的,可是考試時不知道在緊張什麼,速度卻慢了下來,監考老師說可以用螢光筆劃每一行,劃好一後就可以開始打了。
測驗的成績:如下
第一次:每分鐘9個字
第二次:每分鐘14個字
監考老師說:「我們職能科的可以在將每分鐘打幾個字乘上1.2」
例如:我最高的分數是第二次的 第二次打14個字 14乘1.2等於 16.8 我們職能科才有的 那我的分數就是16.8。 我過了,等下星期一就可以知道成績了。
●97年7月5日 英打檢定
※檢定前在家練習紀錄:
次數 每分鐘/個字-1 每分鐘/個字-2
52 21 20
53 9 21
54 21 19
55 19 21
56 19 21
57 23 10
58 0 18
※檢定成績:
次數 每分鐘/個字-1 每分鐘/個字-2
1 9 14
備註:14乘1.2等於 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