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3月15日星期六
我覺得這一週很累,星期天是鶯歌高職校慶,校慶那天要到15:30分放學,回到家已經16:30了,然後校慶那天一定會玩的很累,星期一又要去學校上課。
本來校慶應該在3/15(六),後來又改在3/16(日),我從國小到現在第一次遇到校慶辦在星期日,校慶的補假定在4/7(一)補假,因為4/4(五)是清明節,因為有些人要去掃墓,可能會跑道中、南部,怕兩天可能感不回來(北部),所以學校把補假定在4/7(一)號。
我覺得校慶可以辦在3/29日(六),為什麼一定要在星期天?或是4/12(六)。而且3/15(六)那天的天氣很好,為什麼不再今天舉辨校慶,卻要改在3/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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